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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驻村工作队人员的通知
2021-03-18 11:07 | 编稿:谭燕 

各总支(直属党支部)、附属医院党委:

根据中共湘潭市委组织部《关于推荐新一轮驻村工作队人员初步人选的通知》精神,为切实做好此项工作,结合学校实际,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派驻点

对原建档立卡贫困村、易地搬迁安置村(社区),在5年过渡期内继续选派第一书记和工作队。对其中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任务较轻的村,至少选派1名第一书记,可根据实际适当缩减工作队员人数。5年过渡期后,根据乡村振兴进展情况再统筹研究。

干部驻村每2年为一个周期。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员任期内原则上不进行调整,到期统一考核后进行轮换。市驻村办按照“因村选人组队”的原则,对应选派驻村工作队或第一书记的村,合理选派驻村工作力量,确定各派出单位帮扶村。

二、选派条件
   
选派政治素质好、实干本领强、工作作风实、具备履职身体条件的干部参与驻村工作。第一书记必须是中共正式党员,具有两年以上工作经历;驻村工作队员应当优先考虑是中共党员,有农村工作经验或涉农方面专业技术特长的优先,派出的驻村工作队队长一般由科级干部或相应职级层级干部担任,工作队队长原则上由第一书记兼任。
   
鼓励已退出领导岗位、尚未正式退休或退休三年以内,身体健康,热爱农村工作的领导干部报名参加选派。

三、推荐程序

按照个人报名和组织推荐相结合的原则,各单位要广泛发动、积极推荐,推荐人选数量不限。于319(周五)下班前将《新一轮驻村工作队成员报名登记表》、《新一轮驻村工作队成员推荐人选汇总表》的电子版和纸质版(一式三份)报校党委组织部(护理楼1002),邮箱: 108658373@qq.com,联系人:曹昭13975274356

 

党委组织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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