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潭医职院学工[2016]12号:关于评选省级、市级、校级2016届优秀毕业生和自主创业优秀毕业生的通
发布时间:2016-03-08 | 编稿:学生工作处

各二级学院:

为倡树和表彰我校优秀毕业生典型,激励在校学生勤奋学习、全面发展,根据《关于评选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2016届优秀毕业生和自主创业优秀毕业生的通知》、《关于评选湘潭市普通大中专院校2016届优秀毕业生和自主创业优秀毕业生的通知》和《一分三块(中国)官方网站优秀毕业生和自主创业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现就切实做好省级、市级、校级2016届优秀毕业生和自主创业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组  长:左泽文

副组长:汪石果

成  员:张扬传  王金桃  李雨露  李四军  齐  宇

 敖彩民  朱松林  龙婷婷

二、评选对象

我校2016届全日制专科毕业生

三、评选项目及条件

(一)省级优秀毕业生

1、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

2、热爱集体,关心同学,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及公益活动,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具有高尚的社会公德,在校期间无任何违法违纪行为。

3、学习勤奋刻苦,各科学业成绩优秀。

4、具有较强的分析问题、解决问题和实践能力以及创新精神。

5、身体健康,积极参加健康有益的文体活动,在校期间达到《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良好等级以上。

6、坚持正确积极的择业观,主动面向贫困、边远地区和艰苦行业就业。

7、除上述条件要求之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被评为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党员、优秀团员或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党员干部、优秀团员干部;

(2)两次以上(含两次)被评为校级三好学生、优秀党员、优秀团员或校级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党员干部、优秀团员干部;

(3)在某一方面表现突出,成绩显著,曾获得省级或省级以上奖励。

(二)市级优秀毕业生

1、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

2、热爱集体,关心同学,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及公益活动,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具有高尚的社会公德,在校期间无任何违法违纪行为。

3、学习勤奋刻苦,各科学业成绩优秀。

4、具有较强的分析问题、解决问题和实践能力以及创新精神。

5、身体健康,积极参加健康有益的文体活动,在校期间达到《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良好等级以上。

6、坚持正确积极的择业观,主动面向贫困、边远地区和艰苦行业就业。

7、除上述条件之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被评为校级三好学生、优秀党员、优秀团员或校级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党员干部、优秀团员干部;

(2)在某一方面表现突出,成绩显著。

(三)校级优秀毕业生

1、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

2、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品德优良,行为规范。

3、综合素质高,热爱所学专业知识,勤奋学习,成绩优异。

4、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并具有较强的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和创新能力。

5、积极参加学校、二级学院文体活动和其他公益活动,达到《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良好等级以上,身体健康。

6、除上述条件要求之外,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被评为校级三好学生、优秀党员、优秀团员或校级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党员干部、优秀团员干部;

(3)在某一方面表现突出,成绩显著。

(四)自主创业优秀毕业生

自主创业优秀毕业生由各二级学院根据毕业生开展创新创业活动的时间、规模及影响力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择优推荐。

四、名额分配

1、优秀毕业生

学  院

毕 业 生

省级:2%

市级:2%

校级:4%

类  型

人 数

医用电气学院

三年制

162

3

3

6

卫生管理学院

三年制

193

4

4

8

护 理 学 院

三年制

1423

28

28

57

护 理 学 院

( 河 西 )

五年制

664

13

13

27

医学技术学院

三年制

399

8

8

16

五年制

69

1

1

3

全 校 合 计

2910

57

57

117

2、自主创业优秀毕业生:省级、市级各2人;校级若干名。

五、材料报送

1、省级、市级优秀毕业生材料报送时间:3月25日

省级优秀毕业生材料:附件1、附件2和获奖证书复印件;

省自主创业优秀毕业生材料:附件7、8和获奖证书复印件;

市级优秀毕业生材料:附件3、附件4和获奖证书复印件;

市自主创业优秀毕业生材料:附件9、10和获奖证书复印件。

2、校级优秀毕业生材料报送时间:4月6日

校级优秀毕业生材料:附件5、附件6和获奖证书复印件;

校自主创业优秀毕业生材料:附件11、12和证书复印件;

3、附件1-12需电子档及纸质档、奖获证书复印件2份。

4、工作联系人:龙婷婷,联系电话:18570386767。

六、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坚持公开公平公正评选;

2、精心组织,严格班级院校评选程序;

3、填报规范,及时汇总报送评审材料;

4、营造氛围,加大先进典型宣传力度。

 

附  件:

1、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推荐表

2、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推荐名册

3、湘潭市普通大中专院校优秀毕业生推荐表

4、湘潭市普通大中专院校优秀毕业生推荐名册

5、一分三块(中国)官方网站优秀毕业生推荐表

6、一分三块(中国)官方网站优秀毕业生推荐名册

7、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自主创业优秀毕业生推荐表

8、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自主创业优秀毕业生推荐名册

9、湘潭市普通大中专院校自主创业优秀毕业生推荐表

10、湘潭市普通大中专院校自主创业优秀毕业生推荐名册

11、一分三块(中国)官方网站自主创业优秀毕业生推荐表

12、一分三块(中国)官方网站自主创业优秀毕业生推荐名册


潭医职院学工[2016]12号:关于评选省级、市级、校级2016届优秀毕业生和自主创业优秀毕业生的通知.doc 


                                学生工作处(部)

                               二○一六年三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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