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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退休人员走访、慰问制度
2012-05-15 09:53 | 编稿:冯磊明上传 

为进一步落实政治上尊重、生活上照顾离退休教职工的有关政策精神,规范走访、慰问、探望离退休教职工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一、重视并坚持经常性的走访、探望离退休教职工,深入离退休教职工中间,主动听取他们对离退休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二、凡离退休教职工因病住院都要进行慰问,对病重在家的离退休教职工,要进行家访,对异地住院治病的,经请示院领导同意后可前往住院地探望慰问。

三、做好重大节日的走访、慰问工作。元旦、春节期间组织由院党政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参加的离退休教职工的慰问活动,对长期卧病在家、独居、生活特殊困难的离退休教职工要重点走访慰问;“七一”“八一”对长期患病的离退休党员和离退休转业人员进行专门走访慰问;端午节、中秋国庆节、老人节组织由校党政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参加的集体慰问活动。

四、有计划、有重点地做好离退休教职工的家访工作,探访长期卧病在家、独居、特殊困难等的老同志,了解他们的身体生活情况,积极协助解决实际困难。